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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走失犬只,找不到主人怎么办?实行犬只个体识别,进行养犬登记,即可明确不同犬只个体,溯源找到主人。近日,重庆市公安局出台了《重庆市犬只个体识别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对《办法》进行解读。
民警介绍,在日常生活中,同一品种犬只的体貌特征相近,人们很难分辨。为了区分不同的犬只个体,需要进行犬只个体识别。标注犬只生物个体唯一性信息和读取标注信息等活动,总称为犬只个体识别。
《办法》规定,一般采取植入电子标识的方式;犬只因体弱(小)、患病、繁育幼犬等生理原因,可采取生物技术识别的方式。
植入犬只体内的电子标识(央广网发 重庆市公安局供图)
植入电子标识是一种动物射频识别标识,其储存的信息通常为15位数字编码,可通过专用仪器读取。生物技术识别是指采集生物个体信息,标注其唯一性,包括DNA技术、犬鼻纹识别技术。
对犬只植入电子标识的实施主体,主要指提供电子标识的单位委托的动物诊疗机构。在犬只体内“植入”电子标识属于兽医手术,需要由经过培训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人员操作。对犬只进行生物技术识别的实施主体,主要指具备犬只DNA检验能力的机构和具备犬只鼻纹等识别、比对能力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动物诊疗机构。
哪些犬只需要进行个体识别?民警介绍,重点管理区饲养的犬只和一般管理区单位饲养的犬只需进行个体识别。需要注意的是,《办法》施行前已经植入了电子标识的犬只,不需再植入;已经采集了生物技术识别信息的犬只无需再采集,但需要由进行生物技术识别的机构对采集的信息进行编码。
关于费用,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对犬只进行个体识别的费用由养犬人承担。相关费用由进行个体识别的机构按照市场行情收取,公安机关不收取费用。
犬只个体识别的日常应用中有哪些作用?民警介绍,一是犬只丢失,被他人占有,当双方为犬只的权属发生争议时,可以确定犬主。二是犬主违规饲养或管理不善,造成犬只伤人、损毁财物等肇事肇祸情形,可通过追溯犬主追究其法律责任。三是犬主遗弃犬只,使其成为流浪犬,可追究犬主遗弃犬只的法律责任。(李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