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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第三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工作启动,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
日前,第三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工作启动,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
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是指具有较高规模、较高水平、较高拓展性、较高开放性、较高品位的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区域,是集文化、休闲、娱乐、购物、美食、住宿、交通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独特区域,可以为城市的夜间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近年来,我市积极发力供给侧,通过做强业态、做优产品、活化资源,带动文旅消费持续提升,打造了一批文化内涵丰富的夜间文旅新业态,栾川县重渡沟风景区、洛阳古城特色文化街区、龙门石窟已成功入选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申报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业态集聚度高,文化和旅游业态集聚,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人次及消费规模较大;
●公共服务完善,夜间社会治安、照明、卫生、交通、移动通信情况良好,夜间出行便利度较高;
●品牌知名度较高,区域内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形成集聚效应、品牌效应,在本地居民及外地游客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吸引力;
●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消费环境诚信守法、文明有序等。
(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戚帅华 实习生 陈闻笛))